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ZJC2026-FW(4)-2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各县(市、区)分公司2026-2028年职工食堂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询比公告及询比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如下:
本询比保证金为: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个人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1-10标段:人民币 0.2 万元(大写:贰仟元整);
保证金账户信息:(适用于递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帐号:943008010020358892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直属支行
行号:403551002682
注:
1.询比保证金有效期:同询比有效期。
2.询比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公账转账形式缴付至指定账户。
3.电汇时须在备注处注明“邵阳市各县(市、区)分公司2026-2028年职工食堂外包项目标段一/二/…询比保证金”字样,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查询到保证金缴付情况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拒绝按期签订服务合同,招标人有权扣除所有询比保证金。
现更正为: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接受个体工商户以其开立的对公账户或经营者本人名下账户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1-10标段:人民币 0.2 万元(大写:贰仟元整);
保证金账户信息:(适用于递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帐号:943008010020358892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直属支行
行号:403551002682
注:
1.询比保证金有效期:同询比有效期。
2.询比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公账转账形式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名下账户缴付至指定账户。
3.电汇时须在备注处注明“邵阳市各县(市、区)分公司2026-2028年职工食堂外包项目标段一/二/…询比保证金”字样,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查询到保证金缴付情况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拒绝按期签订服务合同,招标人有权扣除所有询比保证金。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710号
联系人:方女士
电 话:0731-85988451
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邮 编:410000
项目联系人:蒋仕怀、皮丹丹、金清源、宋传生
电 话:0731-84315268、15580002008
电子邮件:592297093@qq.com
户 名: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支行
账 号:368250100100004451